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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需求为导向,以应用促发展稳步推进商务部网站“安徽商务之窗”建设(安徽商务厅)
2006-06-27 15:10  文章来源:商务部信息化司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,信息技术已在诸多领域凸显出其极端重要性。作为政府部门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——政府门户网站,已经成为沟通政府和社会、企业的重要桥梁,成为与时俱进的重要窗口,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。商务部门户网站无论是从访问量还是从影响力来看,都堪称我国政府门户网站的排头兵。2005年,商务部网站在互联网上的ALEXA排名为411位,进入世界500强,在我国所有政府网站中高居榜首。商务部网站以其权威、快捷、翔实的内容深受全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类企业的欢迎,访问商务部网站也已经成为我省商务工作者每日的“必修课”。

  “地方商务之窗”是商务部网站为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开通的一个窗口,是商务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。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的开通,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了一个高效的资讯发布平台,一个便捷的宣传推介载体,同时也为地方政府部门开展招商引资、贸易往来、合资合作开辟了一个新的通道,搭建了一方免费的舞台。安徽商务之窗作为“地方商务之窗”栏目的一个组成部分,充分利用商务部网站访问量大、知名度高的优势,以需求为导向,以应用促发展,在扩大安徽商务工作宣传力度,推动安徽招商引资工作,参与国内外合作竞争,推进安徽商务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等方面,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
  一、安徽商务之窗工作概况

  商务部网站“地方商务之窗”建设开展以来,我厅高度重视,高起点规划,加速度推进,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:

  (一)加强宣传,提高认识。

  通过下发文件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、深入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和渠道,以上级要求、领导重视、实际需要三个方面来统一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思想。首先,商务部的部署和要求是各省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,不干不行,不干好也不行,何况部里每月都进行通报;其次,我厅领导高度关注、重视地方商务之窗建设,王福宏厅长、张丹宁副厅长对《商务部信息化简报》每期必看,经常做出明确批示,提出具体要求;第三,做好地方商务之窗工作是我们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内在需要,是惠民工程,效用明显,意义深远。部里又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和手段,我们没有理由不把这项工作做好。

  (二)立足实际,建章立制。

  “地方商务之窗”建设是一项全新的事业,有大量的基础工作要做,规范化管理至关重要。在运行过程中,我们不断根据进展情况总结经验,并针对存在的问题,研讨进一步发展的举措,研究制定了一些工作制度的规章。为了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我们制订了《商务部网站“安徽商务之窗”管理规定(试行)》,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的补充和修订;为了保证上传信息的质量,我们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程序,规定了信息员、网管员、办公室负责人、分管领导4级审核制度;为了保持网站维护的连续性,提高发布信息数量,我们拟定了信息员A、B角制度,要求省、市两级子站必须明确两名信息员,即在明确工作岗位的基础上,确定专人(A角)负责网站维护的同时,另外确定一名人员作为A角的替补(B角),A角不在岗的情况下,由B角负责补位,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。另外,我们还建立并试行了定期通报制度、厅长信箱管理制度、网站留言回复管理办法等。通过一系列相互关联的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,推动窗口建设工作有章可循,逐步规范。

  (三)关注数量,更重质量。

  信息是网站的核心和灵魂,如果没有大量的、及时更新的、有一定质量的信息群作支撑,网站就不可能受欢迎,就不会有点击量,因而也不可能有生命力。为了稳步提高上网信息的数量和质量,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加强信息采编工作。首先,针对上网信息数量不足的问题,积极开辟信息源,加强各类信息的收集、编写和归整工作。一是立足自身,发掘、整合商务行业信息。省、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均在机关各业务处室、科室中设立信息员,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,规定一些诸如业务数字、政策执行、重大活动等必报内容,要求各信息员加强搜集,及时报送;同时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评比,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。另外网管员也要加强督促,关注全局,掌握动态,以信息报送通知单等形式,保证重要信息不至于漏报或迟报。二是横向联合,与省内各经济管理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。无论是涉外经济管理,还是内贸管理,都涉及不少部门,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分散在各部门之间,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和共享,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扩大了信息源,增加了信息数量;还对提高行政效率、改进行政管理、打造阳光、高效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在关注上网信息数量的同时,我们更注重信息质量。信息质量问题,有一个提高的过程,包括了不少环节,如信息的分析、综合、编写、调研等等,需要多个环节同步加强,上下游配套,形成良性循环。一是打造精品栏目。在调研报告栏目专门发布经过深入调研形成的围绕商务重点、热点工作的研究信息,这些信息有素材,有分析,有结论,有建议,参考价值大,对工作指导性强,深受阅者欢迎。如去年7月21日,我国宣布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,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当晚,我厅立即组织人员开会研究,次日又召开企业座谈会,分析影响,深化研讨,探讨对策,形成了《关于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的影响、对策和政策建议》,发布后,受到了多方关注和肯定。另外,在“领导讲话”栏目,我们专门编发我厅党组书记、厅长王福宏同志的讲话材料,涉及综合、业务、调研、思想教育以及做人做事等诸多内容,也深受欢迎。二是提高原创信息比重。商务之窗主要是反映各地商务工作动态,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以及重点、热点、难点问题,贴近需求,全面准确地反映广大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创造的新做法、新经验,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提出的新要求,新建议,展示商务战线工作成果和精神风貌,因此,要以原创信息为主。去年下半年,我省省级商务之窗站点共编发了3600多条信息,其中90%以上是原创信息。

  (四)以人为本,建设队伍。

  依托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,建设一支较为整齐、能打胜仗的信息员队伍。地方商务之窗建设是一项较大的工程,需要各级商务部门分级负责、齐心协力,共同参与,才能实现既定目标。目前,我省所有地级市、县(市、区)包括省级以上开发区,都开通了子站,子站数量已达155个。对条件较好的市,我们要求市、县(区)两级子站分级管理,各自自行维护;对条件暂不成熟的市,我们要求市商务主管部门承揽辖区内所有子站的维护工作。对所有市级及部分县(区)级子站,我们均要求专人负责,形成一支较为稳定的信息员队伍。为了提高队伍素质,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,定期进行总结交流。从去年下半年以来,我们已组织召开了4次培训会议,还发放了100多张调查问卷。

  通过以上工作举措,“安徽商务之窗”影响力逐渐扩大,访问量稳定上升,所发布的供求信息以及招商引资项目经常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关注。据不完全统计,去年下半年以来,我厅已接待与网站信息有关的电话咨询600多次/人,其中有不少是外商;网站留言100多条,我们均逐条回复,做到有问必复。

  二、存在的问题

  我厅信息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晚,基础较差。在部信息化司的直接指导下,“安徽商务之窗”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,但总体上来说,仍处于起步摸索阶段,进一步发展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,主要有:

  (一)基础设施不完备。

  我省地处中西部地区,经济基础相对薄弱,信息化基础建设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。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中,大部分单位没有独立的公众网站和内部局域网,不少工作人员没有装备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;部分没有连接宽带网,仅靠电话拨号上网。

  (二)队伍建设不整齐。

  目前,全省市级商务信息工作人员大都是兼职,而县(区)级子站更难配备专职信息员,因此,对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发布数量造成不利影响。

  (三)信息的收集、处理和加工能力不强。

  与先进省份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相比,我省地方商务之窗信息质量、数量、规模都还有一定差距,有待在实际工作中逐步提高和扩大。

  (四)覆盖面不广。

  “安徽商务之窗”虽然已开通了全省155个子站,但不少县(市)、市辖区仍然信息空白,有待抓紧启动,快速推进。

  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
  按照商务部信息化司工作部署,结合《安徽省商务厅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》安排,针对全省商务形势发展对“安徽商务之窗”工作的内在需求,下一步,我们拟将“安徽商务之窗”建设作为加快实现政府管理和服务现代化的重要举措,统筹兼顾,突出重点,加速推进。
  (一)扩大宣传。

  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商务之窗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借助新闻媒体、培训会、各种交易会等载体和平台,大力宣传“安徽商务之窗”建设工作,扩大影响面,充分展示“安徽商务之窗”在促进地方招商、贸易、合作等方面的实际效应,加快我省“地方商务之窗”工作建设步伐。

  (二)查找问题。

  针对“地方商务之窗”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,采取有力措施,加大工作协调力度。发动县、市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切实做好“地方商务之窗”子网站的管理工作。针对信息质量不高、时效不强、反映不全面等问题,加大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的培训力度,定期总结,推出成功经验,促进我省“地方商务之窗”在信息发布方面上台阶、上水平。

  (三)巩固提高。

  目前,“安徽商务之窗”工作在我省已经全面展开,有不少市级子站已取得丰硕成果,如我省“合肥地方商务之窗”已经成为当地出口企业开展业务的主要载体及手段。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巩固提高,促进“安徽商务之窗”工作向纵深推进。

  今后,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在部信息化司的领导下,向先进兄弟省、市学习,力争把“安徽商务之窗”建设得更好,为我省商务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

  附件:商务部网站“安徽商务之窗”管理规定(试行)

安徽省商务厅
二OO六年六月




商务部网站“安徽商务之窗”管理规定(试行)

  第一条 商务部网站地方“地方商务之窗”是商务部为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在商务部网站上开通的一个窗口,是商务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。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的开通,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了一个高效的资讯发布平台,一个便捷的宣传推介载体,同时也为地方政府开展招商引资、贸易往来、合资合作搭建了一个免费舞台。安徽商务之窗作为“地方商务之窗”栏目的一个组成部分,充分利用商务部网站访问量大、知名度高的优势,在扩大安徽商务工作宣传力度,推动安徽招商引资工作,参与国内外合作竞争,推进安徽商务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等方面,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为保证“安徽商务之窗”的建设,保证“安徽商务之窗”的正常运行,特制定“安徽商务之窗”管理规定。

  第二条 “安徽商务之窗”信息管理工作由省商务厅信息化处牵头负责,日常运行维护统一由省电子商务中心负责。各子站分级管理,自行维护。

  第三条 厅信息化处的主要职责是:负责安徽商务之窗信息发布的总体规划,指导全省各级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的建设工作;负责总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,具体指导、协调子站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,检查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;负责对各子站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,保证“安徽商务之窗”信息发布工作安全、有序地进行,保证发布的信息全面、鲜活、真实,以完成商务部信息化司、厅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。

  第四条 各子站信息员的主要职责是:
  (一)负责收集上网信息;
  (二)原创信息要履行上网发布审批程序;
  (三)监测网上信息,定期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;
  (四)提出网站功能调整方面的建议;
  (五)如遇网站操作或技术上的问题,与厅信息化处及省电子商务中心联系。

  第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规,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。

  第六条 信息录入、编辑工作是通过口令进入相应管理界面实现的,子站管理人员须注意口令的保密,并定期更换,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安全。

  第七条 以下内容不得在网上传播:
  (一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  (二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  (三)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  (四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  (五)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  (六)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。

  第八条 子站信息员在上传文件之前,必须先对该文件进行病毒检测,确保没有病毒感染后方可上传。

  第九条 对在“地方商务之窗”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信息员给予奖励。

  第十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,视情节给予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,触犯法律的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
  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由厅信息化处负责解释、修改。

  第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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