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尽快开通各县“地方商务之窗”栏目的通知 (西藏山南地区商务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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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3-29 12:53 文章来源:西藏山南地区商务之窗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各县商务局:
根据国家商务部、自治区商务厅有关通知精神,为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,广泛宣传推介地方的窗口。商务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,结合我地区实际情况,现就有关通知如下:
一、创造条件,尽快开通各县“地方商务之窗”。国家商务部网络为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地县基层商务主管部门开通了“地方商务之窗”栏目。我地区的部分县已开通该网,并发布了本县的商务信息,大部分县还没有开通。各县商务局要高度重视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的开通,利用该网广泛宣传本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,开展商务局工作情况,了解全国各地商务工作情况,掌握商务政策、法规以及有关规定。
二、网络操作人员的培训。我地区大部分县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培训班。其他县如需要掌握培训,可以和地区商务局信息中心联系。联系电话:7821789。
三、做好商务信息上网工作。各县商务局信息网上发布一定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,并审批纪录建立文档保存。特别县要在做好政务公开的同时,坚决杜绝将涉秘信息上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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